2024-08-16 22:17来源:本站编辑
菲律宾知识产权局(IPOPHL)在Tito Sotto, Vic Sotto和Joey de Leon (TVJ)起诉Television and Production Exponents (TAPE) Inc.的“Eat Bulaga”商标撤销案中做出了有利于他们的裁决。
双方都声称拥有“Eat Bulaga”的商标,TAPE目前在GMA 7频道的午间节目中使用了这个商标。
与此同时,TVJ在7月搬到了TV5台,并联合制作了自己的午间节目《E.A.T》。
8月,TAPE申请并获准将“Eat Bulaga!”商标及其标识再延长10年。
然而,TVJ提出了取消续订的申请。
IPOPHL在12月4日的决定中表示,TVJ确定了他们是如何想出“Eat Bulaga”这个名字的。
在充分确定了请愿人如何创造EAT BULAGA商标之后,该商标的所有者是请愿人,而不是被申请人注册人。考虑到请愿人是所有者,他们拥有绝对和专有权注册EAT BULAGA商标及其所有变体,”部分决定写道。